为严厉打击整治辖区涉赌违法犯罪,遏制赌博歪风,澜沧县公安局始终保持对赌博违法行为的严打高压态势。近日,该局连续查处2起赌博案,查获涉赌人员12人,收缴赌资1.16万余元。
2月13日,该局大山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开展巡逻工作时,发现大山乡平田村十六街有人正在以“斗牛”压注方式进行赌博违法活动。民警立即进行查处,当场查获涉赌人员5人,收缴赌资6000余元。
无独有偶,大山派出所在开展巡逻工作时,发现大山乡南德坝村民胡某家中正在进行赌博违法活动,民警立即进行查处,当场查获涉赌人员7人,收缴赌资5630元。
法规链接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三百零三条规定,以营利为目的,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罚金。开设赌场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罚金;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七十条规定,以营利为目的,为赌博提供条件的,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,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;情节严重的,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,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。(谢玉鑫)
(云南法制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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